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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科目

    • 更新時間:2019-06-24
    • 責編:john.liang

  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。其中,基礎考試為客觀題,在答題卡上作答;專業考試采取主、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,即: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,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。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,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《考試手冊》(考后收回),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,(住建部規定自2012年起,基礎考試不再配發《考試手冊》,閉卷考試)。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,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目。

  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:

    1.基礎考試(上) 2.基礎考試(下) 3.專業考試(上) 4.專業考試(下)

    基礎考試包括:

    上午:1.高等數學2. 普通物理 3. 普通化學 4. 理論力學 5. 材料力學 6. 流體力學 7.計算機應用基礎8.電工電子技術9. 工程經濟 10.信號與信息技術(09年新設科目)11.法律法規

    下午:12.土木工程材料13. 工程測量 14. 職業法規 15.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6. 結構設計 17. 結構力學 18. 結構試驗 19.土力學與地基基礎

    專業考試包括:

    1.鋼筋混凝土結構2. 鋼結構 3.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. 地基與基礎 5. 高層建筑、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6. 橋梁結構

  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:

  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只考專業課,科目為:

    1.鋼筋混凝土結構2. 鋼結構 3.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. 地基與基礎 5. 高層建筑、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

    ——來源:中國人事考試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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